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正文
眉山市77365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02-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9428-8/2016-00011  公开日期  2016-02-17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水务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区和跨乡镇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利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员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彭山区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区节水用水正常,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和水环境治理规划的编制及监督实施。   

(四)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湖库、河道排洪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五)负责全区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县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水源管理和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供水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政和渔业监察及水务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涉水事务纠纷、渔事纠纷,查处水事、渔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负责编制全区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水务行业经济运行及效益分析;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负责全区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务局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调度和安全监管。   

(九)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水务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河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二)指导全区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防洪抗旱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四)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2016年,我区水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大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水务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项目促发展,抓管理促和谐”,着力实施好防洪、灌溉、水土保持、饮水安全、河道治理等系列工程建设,加快构建饮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优化水利发展环境,促进我区水利工作向环境水利、资源水利、效益水利转变,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是以水利项目为龙头,引领现代水利新发展。   

二是以防汛抗旱为重点,努力构筑度汛安全屏障。   

三是以民生水利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实施。   

四是以水土保持等规费征收为着力点,全力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概况   

77365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5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5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52.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87.3万元,节能环保320.0万元,农林水事务46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水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320.0万元,主要用于彭山县污水处理厂2016年营运污水处理费。   

(二)农林水事务支出4658.2万元,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城市供水设施运行与维护、上缴上级灌区农业水费、水利项目建设前期经费、其他水利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6.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水务局2016年预算信息公.xls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028-37621271 37621272) 承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028-37613365)
Copyright (c) 2008-2016 彭山区政府网 All rights reseved. 蜀ICP备140172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