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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水务局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2016-07-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9428-8/2016-00012  公开日期  2016-07-11

眉山市77365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利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员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彭山县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县节水用水正常,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和水环境治理规划的编制及监督实施。   

(四)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湖库、河道排洪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五)负责全县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县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水源管理和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供水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政和渔业监察及水务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涉水事务纠纷、渔事纠纷,查处水事、渔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七)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水务行业经济运行及效益分析;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负责全县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务局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运行调度和安全监管。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务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产渔政工作。拟定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实施渔业环境保护;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水产资源和水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协调裁决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负责全县渔业船舶检验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河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防洪抗旱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2015年,我县水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大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水务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项目促发展,抓管理促和谐”,着力实施好防洪、灌溉、水土保持、饮水安全、河道治理等系列工程建设,加快构建饮水安全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优化水利发展环境,促进我县水利工作向环境水利、资源水利、效益水利转变,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1)开展好水务常规工作   

一是切实开展好以冬春修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主攻民生焦点,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快饮水工程建设,构建农村饮水安全体系,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   

三是严格水行政执法。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县民水法制意识。以规范管理、查处案件为重点,抓好水政和水土保持执法管理。认真做好审批许可、监督管理、规费收缴、解决重大水事纠纷等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制止和查处水事、渔事违法行为。   

四是狠抓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大水保执法力度,严把水保方案编报审批质量关,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推进我县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2)抓好水利工程项目工作   

以项目促发展,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实施一批水利工程项目。   

一是组织实施龚家堰水库扩容项目建设。   

二是完成2014-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   

三是完成府河武阳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是完成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1.12万人农村居民和2.6万人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启动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   

二、部门概况   

彭山县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7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74万元,其中:医疗卫生45万元,节能环保399万元,农林水事务5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水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彭山县污水处理厂2014年第四季度和2015年营运污水处理费。   

(二)农林水事务支出5964万元,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城市供水设施运行与维护、上缴上级灌区农业水费、水利项目建设前期经费、其他水利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6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眉山市77365财政拨款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彭山县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出国计划,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水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水利建设项目前期规划立项、水行政执法工作、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防汛与抗旱工作、水土保持预防与监督工作、渔政执法工作、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水务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水行政执法、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水利项目储备立项、建设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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