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08-24 作者: 来源:

 

为规范城市供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需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请新用户带上您的购房协议和身份证到供排水公司二楼技安科签订《供用水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安排技术人员于每周星期四开水。  

我公司开水时间为每周星期四(星期四至下周星期三为1个签约周期)。为不影响您装修用水,要开水的用户请于每周星期四之前到我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这样才能保证您签约后能及时开水哈。  

 

关闭

主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028-37621271 37621272) 承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028-37613365)
Copyright (c) 2008-2016 彭山区政府网 All rights reseved. 蜀ICP备14017278号-1